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琴岛天籁南闸、北闸液压启闭机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琴岛天籁片区;
2.2 招标范围:琴岛天籁南闸、北闸液压启闭机维修,具体详见第五章;
2.3 服务期限: 50日历天;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设备维修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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