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泉州石化2025年度烯烃运行部便携式检测仪(四合一)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31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2025年度烯烃运行部便携式检测仪(四合一)更新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多点 可燃气/H2S/CO/O2 0-100%LEL/0-1000ppm/0-20ppm/0-25%

16

EA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到采购人现场,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谈判采购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6日17:00。

6.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等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报价。

(6)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的报价产品至少具有2项应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等生产装置或易燃易爆油库区等类似工况的便携式检测仪(四合一)的销售业绩,每项业绩数量不少于15台。

证明材料:报价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表(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如合同内不能体现上述要求,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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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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