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项目(A包)、(B包)招标公告
2025-03-31项目名称:龙里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5227302025000200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27005
预算金额(元):2746020.00元
最高限价(元):274602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里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项目(A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6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龙里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项目(B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9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执法记录仪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签订合同服务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出具总公司授权,总、分公司之间可以资源共享(如专利资质、合同业务材料等),本项目认可总、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及依法纳税的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6)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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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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