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单位智能安防系统二期设备更新项目公告

2025-03-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智能安防系统二期设备更新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单位智能安防系统二期设备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某单位智能安防系统二期设备更新;

2.2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数量:1套;

2.4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 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是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投标方如非投标产品原厂商时,必须获得原厂商正式代理授权。

3.7 本次招标不允许违规分包、擅自转包。

3.8 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公司盖章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交开标日前最近三个年度的完整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完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附上审计报告。

若公司在投标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者尚未审计完成,投标方需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附带承诺函,确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合同签订前发现财务报表中相关信息虚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9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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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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