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招标公告
2025-03-31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扬中市河道治理中心、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镇江经开区及丹阳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414千米。河势控制护岸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 2.03千米,加固 29.354千米。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其主要内容包括: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内容,在扬中市、镇江经开区及丹阳市境内开展水生植物修复和鱼类保护;开展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包括不限于水、空气、噪声、生态等监测);开展工程现场环保措施的实施,核查环保“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开展环保宣传及培训工作;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并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标段概算约543.0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电子投标文件填1825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保所有工作,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质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环保监测或水利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生态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A.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B.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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