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1.采购条件
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宜良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拟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

2.2 项目概况:完成昆明市宜良县耿家营乡扯郎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监理服务。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需要现场核对的造价(单价)及工程量服务。具体内容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4 监理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期满并文件全部归档,项目终验后止。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2.8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或 2024 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提供情况说明;
3.4 项目总监: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

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项目组人员:拟派专业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具有监理员上岗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6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于 2025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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