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31

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要,开展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为两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为合同签订主体。

2.2招标范围: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要,开展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海南。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标的1: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贵州区域)

标包1:贵州区域

700

0.11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不收取

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要,开展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贵州区域)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

标的2: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海南区域)

标包1:海南区域

210

0.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为了满足项目交付需要,开展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海南区域)采购,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见附件A、附件B。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如有):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附件

标的1: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贵州区域)

标包1:贵州区域

附件A:标的1,标包1

标的2:智能配电房(台架)终端技术服务(海南区域)

标包1:海南区域

附件B:标的2,标包1

备注:附件A为标的1的报价表、技术规范书;附件B为标的2的报价表、技术规范书。

(4)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框架招标价格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3月31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7日2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2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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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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