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利用服务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31
2.4 承包期限:暂定10年,自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2.5  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利用服务项目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须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

2.6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利用服务项目要求:

该项目应由谈判响应人根据本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自行投资、建设,自负盈亏,独立运营。

2.7 项目规模:采购方为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沼气年产生量约200万m3,平均约为5700m³/d。

3、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3.1采购范围:

3.1.1采购范围

采购人:提供采购方所属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未经任何处理的沼气。

谈判响应人:向采购人支付沼气承包费;独立投资建设并运营沼气提纯利用项目,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沼气引至沼气提纯利用场地内,并承担其所有费用;取得政府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沼气提纯利用项目的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例如:环评、规划、发改批复等);沼气提纯利用项目所有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验收、运营、检修维护等工作(含燃气管网线路的建设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3.1.2交接界面

(1)谈判响应人负责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引至沼气提纯利用场地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气源应设置沼气计量表计,气源应汇至沼气供气管,在供气管末端设置沼气总计量表计。

沼气计量表计应设置在计量间内并封闭管理,由谈判响应人方负责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交采购方日常管理。计量表计精度需满足0.5级,沼气计量表须是国家计量部门认证批准的准入产品,须配备就地液晶显示及远方送出接口,可送至原项目的DCS及PLC控制系统内进行监测。

(2)从采购人产生沼气区域和沼气储柜至谈判响应人沼气提纯利用项目用气点之间的所有管道设计、改造、供货、施工等工作均由谈判响应人负责,并不能对原已完工程造成任何影响。

(3)以上所有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谈判响应人承担。

3.1.3对谈判响应人的要求

项目手续审批能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谈判响应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的沼气提纯利用项目的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的能力。

项目建设能力;谈判人具备投资建设符合国家建设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的成熟的功能完备的沼气提纯利用项目的能力。

运营能力:沼气提纯利用项目原则上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能保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全年正常生产运营和沼气使用的稳定。

3.2 工期: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利用服务项目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需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

3.3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 质量要求:符合《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利用服务技术规格书》。

4、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谈判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项目业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沼气提纯制生物天然气项目业绩:合同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注: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编制在谈判响应人文件中。

4.3谈判响应人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请于2025年4 月1日至2025年4月9 日1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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