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河街防洪附属工程(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后服运维项目(五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项目名称:白河县河街防洪附属工程(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后服运维项目(五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 (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5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 (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 2007〕 5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 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2019〕 18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 2019〕 19 号); 7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财库〔 2017〕 141 号); 8 、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 知》 财库〔 2019〕 27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 2022〕 10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策;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 (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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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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