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省外零担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2.1项目名称: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省外零担运输项目。
2.2招标范围:发行集团省外零担运输项目主要为省外货源单位退货(包含图书、教辅、音像制品等)的运输服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长期运输服务业绩(合同执行期限1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此合同相对应的任一付款发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5 信誉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企业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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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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