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HZ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263

3、项目名称: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8(万元)

6、最高限价:13.8(万元)

7、采购需求:

为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系统且专业的无人机操作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多旋翼无人机飞行操控技巧、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复杂环境下的飞行策略等,具体细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直至参训的23名学员在后续的考试环节中,全部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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