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3-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建单位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1836.704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濉溪东岸主河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836.704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及结合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按建安造价1836.7048万元人民币的1.2%作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即人民币22.04万元。最终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为基数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2.04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 08:30:00至2025年4月11日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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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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