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项目概况

受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对[350524]FJGDCG[CS]2025001、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4]FJGDCG[CS]2025001

项目名称: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采购包1(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1010400-军事用房

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1(项)

安溪县人民武装部新营区暨安溪县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政治文化氛围建设项目

1,59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31至2025-04-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1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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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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