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外包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31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瑞博斯公司污水处理外包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4.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RBS-F-1-25-024 ;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实施地点: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厂区内。

7.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年度污水处理量约16.34万立方米。要求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26)中排放标准、环保规定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标准、沂水县润泽污水处理厂接收排放污水浓度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人民币):10.5元/m³;报价超过拦标控制单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9.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中选供应商确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先为招标人进行此项目试运营30天,项目运营能满足招标人需求后,方可继续运营,否则解除合同,试运营费用由试运营方承担。首次确定的中标人解除合同后,按《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采购管理办法》中选供应商确定程序,确定另外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进行试运营30天,试运营后也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解除合同,试运营费用由试运营方承担。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均解除合同,招标方将对此项目重新招标。试运营效果执行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检测指标应达到污水排放标准要求,中标候选人合同单价执行各自中标价。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否。本项目不分标段。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检测机构,持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污水运营管理、设备操作、设备维修、药品采购等,招标人2024年被认定为临沂市污水排放重点单位,重点监管,为了保证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 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之日),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2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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