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项目概况
受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委托,对[350424]ZCFJ[CS]2025001、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4]ZCFJ[CS]2025001
项目名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3,286.00元
采购包1(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63,28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63,286.00元
磋商保证金:17,632.8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示范项目-生态贡米产业配套附属工程 |
1(项) |
否 |
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施 |
1,763,286.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现场核对身份。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31至2025-04-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1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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