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页岩油原位转化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

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页岩油原位转化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页岩油原位转化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项目己由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人页岩油原位转化项目,旨在对鄂尔多斯盆地正75井区长73中低成熟度页岩油原位转化技术验证,属于集团公司先导性试验项目,为满足300℃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招标人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招标人的正75井区建设一座特殊油气综合处理场站。该站建成后具备300℃高温高含硫油气水冷却分离、油气水脱硫、油气存储、应急焚烧、安全监测等功能。轻油处理量3-13m³/d,伴生气处理量1000-2600m³/d,水处理量1-4m³/d,混合气体处理规模9500m³/d。产出物设计参数如下:高温混合气体冷却后温度不得高于40℃,三相处理后净化油含水不得高于0.5%,轻油脱硫后含硫量不得高于60mg/kg,采出水脱硫后含硫量不得高于60mg/kg,伴生气脱硫后含硫量不得高于20mg/m³。

该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5万元(大写:玖佰零伍万元整),含税金(含9%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不含无损检测费。

2.3计划工期

2025年 4 月 30 日开工,总工期 180 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具体内容

合同算金额(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页岩油原位转化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项目中的冷却分离装置、伴生气脱硫装置、轻油脱硫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应急焚烧装置等的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场内管线管网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及仪表工程、场站道路、构筑物、给排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以及配套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工艺辅助设施以及安全文明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

905

含税金(含9%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不含无损检测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2)由于本项目特殊性及生产需要,若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1)页岩油原位转化高温高含硫特殊油气处理项目中的冷却分离装置、伴生气脱硫装置、轻油脱硫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应急焚烧装置等的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场内管线管网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及仪表工程、场站道路、构筑物、给排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以及配套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工艺辅助设施以及安全文明环保设施的施工安装。

(2)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3)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4)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该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资质要求

4.2.1 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或 二级 以上资质。

4.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 具有有效的许可项目 压力管道安装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许可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4.3 财务要求

“三商”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中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经盖章的2021-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中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4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油气处理或油气储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 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超过本工程招标金额)。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2)税务发票影印件(业绩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签约金额的 30 %,发票可以是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交工)结算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

(3)发票查验截图;

(4)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影印件(包含参与交接(验收)的单位(或人员)、交接(验收)的内容、接收(验收)意见、交接(验收)的时间等)。

4.5 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6 项目经理要求

4.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4.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备注: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影印件。

4.6.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油气处理或油气储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 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

①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设计或施工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②税务发票影印件(业绩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签约金额的 30 %,发票可以是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交工)结算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

③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④工程交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影印件(包含参与交接(验收)的单位(或人员)、交接(验收)的内容、接收(验收)意见、交接(验收)的时间等)。

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建设单位章的证明。

4.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4.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4.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4.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10 联合体要求及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11 其他要求

4.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4.1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4.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 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31 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 4 月 7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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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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