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竞争性磋商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教四楼科研用房及机械工程学院实验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3447

3、项目名称:青山校区教四楼科研用房及机械工程学院实验用房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4(万元)

6、最高限价:29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 01包为青山校区教四楼科研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材料学部科研用房改造面积:四楼主楼约865平方米,四楼附楼约832平方米,合计约1697平方米;化工学院科研用房改造面积:六楼主楼748平方米,教二楼四楼153平方米,合计901平方米;以上总计改造面积:259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吊顶拆除安装、水电安装、砌筑隔断、墙面乳胶漆、卫生间改造、成品木门、石塑地板、水磨石地板抛光等。 02包为机械工程学院实验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对教一楼主附楼1-4,6-7层实验室、工作室和教四楼3层创新工厂等用房进行改造,重新调整布局,包括:教一楼1层110实验室、教一楼附1楼展区通道,教一楼附237、238、239、242、243、244、245教室,教一楼附粒子图像测速(PIV)实验室、教一楼附337—346教室,教一楼301、303、305、307教室,教一楼410、412、418、420、426、437、438、439、440教室,教一楼627教室,教一楼7楼教室,教四楼3层设计室、展厅和走廊等,总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非承重墙体拆除、隔断加装、线路改造、吊顶和墙面粉刷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开工令后45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参与的,由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拟派)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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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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