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东县看守所外墙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

2、项目名称:巴东县看守所外墙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9334.46元

5、最高限价:329334.46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巴东县看守所外墙进行维修,主要施工内容为抹灰面油漆、空调室外机拆除及安装等内容。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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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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