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31项目概况
受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350629]NYD[TP]2025001、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9]NYD[TP]2025001
项目名称: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1(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471,706.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2020000-公路工程施工 |
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
1(项) |
否 |
沙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技术参数具体详见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
3,5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绿色建材: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01至2025-04-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04-07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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