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委外处置招标公告

2025-03-31

1.项目名称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委外处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公司内的废活性炭(900-039-49)。

2.2 标的物数量:2800t/a。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称结算为准,各组分以检测结果为准,待处置危险废物采用吨袋包装。

2.3 项目地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滨海区珠江西三街02999号。

2.4 项目要求:投标方要有相应的危废处置资质,未经产生单位同意不能随意转标。仅限山东省单位参与。中标人自行提货。产生单位可提供装车服务。处置方式为利用或焚烧,不接受水泥窑联合处置。

2.5 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处置,产废方提出转移需求后2天内提货,双方不得刻意迟缓交易。

2.6 项目结算: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依法成立五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的授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2 注册资本要求:供方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3.3 企业具备完备的相关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或利用,保证废物去向明确,做到备案可查。

3.4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期内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投标人,可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运输协议需附在投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同上。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相关危废处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6 需中标公司协助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工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报名投标

4.1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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