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棠星空项目2025年度新媒体推广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3-31
一、招标条件

本 华棠星空项目2025年度新媒体推广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2025年华棠印象星空项目进行线上营销宣传,于项目重要营销节点利用第三方地产类媒体行业市场、客户市场广泛发声,让更多人知道项目、了解项目、到访项目,促进外区域导客,有效弥补项目自媒体传播通路狭窄的短板,赋能项目销售和品牌推广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棠星空项目2025年度新媒体推广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584)华棠星空项目2025年度新媒体推广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5、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02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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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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