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采购数量:15万吨/年顺酐装置设计年用量100t(设计年用量仅供参考),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的生产制造、检测、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使用要求分批到货,预计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7月20日。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制造厂家或进口品牌代理商,营业年限不少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3.2投标人需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证书。如属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方产品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制造厂家直接投标,严禁授权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严禁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严禁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方须具有近5年(自2020年-投标截止时间))内相同或类似污水处理工况 1 家或以上使用业绩(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产品在国内的代理应用业绩,而不是品牌方或其他代理商的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货物规格、货物材料签署和盖章。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清晰,并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 招标人发售文件时间:2025年03月31日08:00时—2025年04月05日18: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