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31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项目编号:20250152

预算金额:14万元

最高限价:14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保障公路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设备维保,包括:会议室内的LED显示屏维修、音视频设备日常运维、室内线路及供电线路维护、重要会议的现场保障等,计划实施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响应函;2)法人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4)报价表;5)供应商业绩;6)拟定项目人员名单;7)工作大纲;8)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须按需求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4、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应包含在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或隐含的费用,未明确的费用视为报价人清楚并已经包含于报价总费用中),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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