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胰岛素泵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1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胰岛素泵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MZ;
3.交货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订货后3天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6.履行期限:二年(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在预算资金有保障、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年续约,最长不超过二年);
7.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使用科室 |
是否机器配套 |
1 |
胰岛素泵 |
5个 |
28万 |
内分泌科 |
是 |
注:①本项目需提供样品的,若需要拆封现场验货,则无需退还样品;若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则退还样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予退还,用于供货、验收环节。供应商需在每个样品上标注响应单位名称(允许使用简称)。②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系根据医院初步调研了解,不同厂家生产的同效用产品名称与采购文件名称可能有区别,产品名称不全部相同,但其产品效用、性能与采购文件中产品要求一致也予以认可。③项目清单中规格为全规格的,由供应商自行列出规格型号,采购文件中产品需求表里所体现的规格与单价仅供参考,但同一类产品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所列单价。最终以成交单位所罗列的型号进行合同签订。④同一注册证下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供应商需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所有规格型号的报价,且分项报价表中的最高价格不得超过本次采购同一类产品的不同价格中的预算单价;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追加分项报价表中以外的规格型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许可(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响应产品非供应商所有或制造,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从制造商到供应商授权层级关系必须明确,逐级授权,且下一级授权日期及授权范围不得超过上一级授权有效范围;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条件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采购活动;
8.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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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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