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师范大学车辆智能收费系统委托收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车辆智能收费系统委托收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5万元,有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服务需求:车辆智能收费系统委托收费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校区(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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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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