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复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01本招标项目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复垦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晋州市河道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晋州市河道服务中心;晋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复垦工程施工2.1.2标段划分:1个标段2.1.3建设地址:滹沱河晋州市段,涉及晋州镇、槐树镇2.1.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复垦面积113.7950公顷(1706.925亩),包括堤内施工便道、堤外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区、取土区。2.1.5工期:40日历天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本项目最高限价:453.635236万元。
2.2招标范围:滹沱河晋州市段治理工程复垦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4-01 09:00:00至2025-04-10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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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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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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