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厂外线路工程二标段黄河穿越工程钢板桩租赁项目招标邀请公告

2025-04-01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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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厂外线路工程二标段黄河穿越工程钢板桩租赁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59.73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厂外线路工程二标段黄河穿越工程于伊洛河入黄口处穿越黄河,穿越线路位于焦作黄河公路大桥东侧,其北侧属温县管辖,多为基本农田;南侧属巩义市管辖,多为黄河湿地。采用连续定向钻穿越、深基坑连头方式实施。定向钻设计黄河及滩区穿越划分为12条定向钻,穿越长度共20km,连续定向钻,共12钻。故穿越完成后有11处深基坑需要连头施工,连头施工作业采取钢板桩支护的措施。

2.2 标的物:钢板桩。

2.3 服务期限: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具体使用周期以现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 服务地点:焦作市。

三、资格要求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厂外线路工程二标段黄河穿越工程钢板桩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执照有效,提供扫描件证明,经营范围须包含设备租赁业务。

2.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且自有管理、技术人员2人(含)以上(以“天眼查”网站或政府行政部门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租赁物品的购置发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程。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4:00:00至2025年04月06日 14: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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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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