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3.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3.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经上级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3.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M41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许昌市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属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无需新增用地,利用厂区空余区域及道路,面积约12157m2,顶部采用BIPV方式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3.0MW(最终以建设规模容量为准)。需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及型钢支架建设阳光棚、厂区可利用闲置硬化地面及道路采用大跨度型钢支架,且满足高度要求,保证道路通行及原有硬化地面的功能(堆放材料及叉车货车作业与通行)不受影响。

发电上网模式:源网荷储、自发自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防止逆流”。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将光伏系统所发电能通过0.4kV线路就近接至厂区低压变电所备用配电间隔,没有备用间隔的采用延长母线方式接入。

项目用地符合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和襄城县土地利用规划。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许昌安彩3.0MW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新建门式钢结构建设、设备采购供货(不含组件)、土建及安装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协助并网手续办理。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不含组件)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及后续并网等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招标方予以协助。

供电公司出具的正式接入批复及相关文件与招标时的接入系统方案有不符之处,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工程量的变化做相应增减。

2.5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8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自并网发电之日与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之日中的后者时间起计算。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安全控制目标:无人员重伤,无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新能源乙级资质及以上。

3.3.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专业)。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及以上单个装机容量2MW及以上光伏业绩(EPC或设计施工或施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文件。)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投标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5投标人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有权利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5.2 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信誉要求查询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4.电子注册

(登录后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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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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