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红松经济林复合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红松果林营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1、项目编号:JLBH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红松经济林复合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项目—红松果林营造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康大营林场:38.49万元;二标段河洼林场:43.31万元;三标段吉乐林场:25.44万元;四标段牛心顶林场:8.63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负责2025年春季造林、夏季抚育及2026年、2027年春季补植、夏季抚育;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康大营林场红松果林营造项目:38.49万元,项目面积:384.9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3m;栽植株数:42724株,服务标准及要求,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河洼林场红松果林营造项目:43.31万元,项目面积:433.1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3m;栽植株数:48075株,服务标准及要求,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三标段吉乐林场红松果林营造项目:25.44万元,项目面积:254.4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3m;栽植株数:28239株,服务标准及要求,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四标段牛心顶林场红松果林营造项目:8.63万元,项目面积:86.3亩;栽植树种:红松杯苗;栽植株行距:2mx3m;栽植株数:9580株,服务标准及要求,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按实际合同履行情况另行约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需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