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燃料码头卸船机操作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燃料码头卸船机操作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海市。

2.2规模:2025年度燃料码头卸船机操作及接卸项目。

2.3招标范围:2025年燃料码头卸船机操作承包方应负责燃料码头卸船机的运行操作作业及巡检等相关工作。

2.4施工地点:上海市。

2.5计划工期:预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具体待甲方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检修或维护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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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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