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交流测装机规模共计50万千瓦,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1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前期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代管)已完成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两期项目的备案。为快速推进在通州湾已获取光伏指标的建设,保障蓝海新材料项目绿色用能,需开展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2.2 主要服务内容:
开展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指导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确定土地征用和建(构)筑物拆迁范围、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控制建设投资、设备和材料的订货技术要求、施工准备、生产准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需要。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按照《油气田地面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第6部分:新能源》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资料图纸目录;
b)总说明书;
c)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表格、技术规格书(含数据表)等;
d)专题报告和专项评价报告;
e)专篇,包括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节能节水等专篇;
f)概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
g)经济评价文件,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及融资方案、成本费用估算与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评价附表;
h)中石油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中要求的其它技术文件。
2)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详细进行光伏支架基础及升压站基础(含透水构筑物)和外送线路的分析设计;
3)参加项目初步设计各级评审,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汇报;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级初步设计审查会(按会议要求提供初步设计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多媒体汇报材料等);负责审查会会务组织并承担相应会务和咨询费用;根据评审意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
4)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开展面向公司、地方政府等全部与项目初步设计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5)根据后期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如发生设计变更,签认变更设计。
6)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接到电话通知24h内派出设计代表解决施工期间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7)参与施工图审查。
8)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结算。
9)配合招标人完成光伏安装、升压站建设和送出线路建设等关键工程验收。
10)按照中石油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对设计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移交。
2.3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项目进度要求: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在合同签订完成10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其他技术支撑工作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6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石油地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SY/T0009-2012)及集团公司发布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设计相关规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有关管道建设方针和技术政策。本工程应当达到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要求的质量等级;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执行(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规定的质量等级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为准),若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未规定质量标准等级的,按合格等级执行。
2.7 质量要求:投标人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资源,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及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级审查,获得初步设计批复
2.8 招标范围为: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光伏场区设计;升压站设计;储能系统设计;集电线路与外送线路设计;辅助配套工程设计。主要设备深化选型,确定设备招标技术参数;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详细进行光伏支架基础及升压站基础(含透水构筑物)和外送线路的分析设计。完成设计编制及汇报,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9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项100MW(含)以上规模光伏项目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5人(含项目负责1人、电气5人、土建3人、经济2人、辅助配套工程4人)。须提供人员清单
3.5.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主持过至少1项100WM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编制工作。须提供:1)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2)业绩合同或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5.3 项目其他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内……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