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供电系统改造施工直流开关柜元器件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1
1. 采购 条件

1. 1 武汉市轨道交通 1号线国产化及绿色化更新改造工程供电系统改造施工 项目, 采购 人 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直流开关柜元器件 ( 采购 物资)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

2.项目概况与 采购 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国产化及绿色化更新改造工程供电系统改造施工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境内,起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站,止于黄陂区 汉口北站 ,全长 38.54 km,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金额0.4494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国产化及绿色化更新改造工程供电系统改造施工项目涉及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两座主所保护装置、电力监控设备、16座变电所(9座牵引变电所、7座降压所)电力监控系统、中压开关柜保护装置及中心服务器、9座牵引变电所直流开关柜保护装置及配套元件器设备;1号线一期接触轨防护罩及附件;1号线二、三期14个牵引变电所内排流柜及对应区间的杂散电流传感器、参比电极及相关电源线、通信电缆的改造,以及对既有杂散电流微机管理系统进行同步升级改造,包括设备和电缆等设备采购、安装、检验和试验、工程照管、受电和送电、系统调试行等服务。

2.2 采购 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 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 竞谈 公告附件 1《 竞谈 物资包件清单》,本次 竞谈 一包一投。

2.2.2 谈判 方式:采用公开 谈判 方式。

3. 谈判 依据

3.1本次 谈判 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申请 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 竞谈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 谈判 要求 申请 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直流开关柜元器件 资格条件:

( 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谈判 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 谈判 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 3)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 谈判 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 4)财务能力: 申请 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申请 人 2021 年、 2022 年 、 2023 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02 4 年 6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申请 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申请 人 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

( 5)质量保证能力: 申请人 须提供 需出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CMA、CNAS认证) 或国外专业检测机构所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 谈判 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 在 2021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

( 6)供货业绩:须提供 申请 人近 3年 具有 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在 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7)履约信用: 申请 人近 3 年( 2022 年 1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 申请 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 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 谈判 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获取

5.1竞谈 文件售卖 起 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1 0 时 0 0 分 -2025 年 4 月 3 日 1 7 时 0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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