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医院后装治疗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项目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后装治疗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5
预算金额(元):289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898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设备2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后装治疗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数量:21
预算金额(元):289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设备2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在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工作,并安装调试完成,使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和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含投标截止前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三”】;(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0日 23时59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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