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省机场集团“十五五”航空物流(含物流公司及跨境电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机场集团“十五五”航空物流(含物流公司及跨境电商)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立足浙江省机场集团航空物流发展现状与环境,研判“十五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挑战和问题,系统谋划制定“十五五”期间集团航空物流板块(含跨境电商)及空港物流公司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关键举措等,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浙江省机场集团“十五五”航空物流和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规划报告、物流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要求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浙江省机场集团“十五五”航空物流和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规划》《物流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文本初稿编制;根据招标人要求持续完善文稿,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浙江省机场集团“十五五”航空物流和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规划》《物流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文本终稿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主持过同类型项目1个及以上,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 09时00分2025年04月10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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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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