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白马井互通护坡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单位、预算单位、预算审核单位、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的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白马井互通护坡改造提升工程

三、招标范围:

(一)设计单位

(二)预算单位

(三)预算审核单位

(四)监理单位

(五)结算审核单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范围中的1个事项进行投标。)

四、资质(资信)要求:

(一)设计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监理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共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00至12:0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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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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