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医附属永川医院超激光疼痛治疗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简称 “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对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 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

购买数量

备注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

1(名)

1台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 或专项资金, 设备预算单价为 25 万元 / 台 ,数量为 1台 ,合计总预算为 2 5 万 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为 “无效比选”。

三、比选资格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医院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2.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响应应答”中有任意一条及以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要求的,响应人为“无效比选(响应)”;

2.响应文件“响应应答”中有任意一条及以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要求的,响应人为“无效比选(响应)”。

四、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 4 月 2 日 00:00至2025年 4 月 7 日 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 4 月 2 日 00:00至2025年 4 月 7 日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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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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