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技术评估及审核采购公告
2025-04-01项目编号: JSZC
项目名称: 2025年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技术评估及审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9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环保检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的有关规定, 联合机动车环保领域专家通过开展盲样比对、实车比对、软件功能性检查等,实现对全市 130家机构的全方位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4-15 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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