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排水泵站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水泵站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项目(一标段)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67号文件和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排水泵站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项目(一标段);

2.2项目编号:BH(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2.5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单位将被否决

2.6建设范围:排水泵站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劳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4月01日至 2025年4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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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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