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附属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本招标项目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宿开经审批【202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附属工程包括配套建设河道及两岸生态环境提升、桥梁以及设立广告位、停车位等其他附属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施工图设计,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随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审批工作,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2)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第二中标候选人8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500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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