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甬仑港口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聘请招标公告
2025-04-01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北仑区甬仑港口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聘请(重新发布),招标单位为宁波市北仑区甬仑港口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服务内容:常年律师顾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最高限价:6万元/年,18万/三年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工作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中标人服务质量经招标人评价合格,经招标人确认后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2.4成交家数: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总所,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总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各个区域分所只能选择唯一一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如总所和其区域分所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同区域分所同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情况,该律师事务所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上述所列情形的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9:00至2025年4月7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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