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公告

2025-04-01
一、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经过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5345.33元,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按照《黑龙江省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2025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七台河市烟草公司勃利分公司。

2.3项目概况: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七台河市公司、七台河市烟草公司勃利分公司提供安保服务。

2.4最高限价:275345.33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规则的合格标准。

2.7服务范围:安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8评审方法:经评审最低报价成交法。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潜在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2潜在响应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3潜在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险)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潜在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5响应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6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中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3.7响应人应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8拟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9潜在响应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系统存在不良行为响应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谈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谈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4月2日9时至2025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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