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管理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3]137号)、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5】3号)、保满审招标核准【2025】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管理 2.1.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方顺桥镇辛章屯村、东方顺村、方顺桥村、沟河庄村、太平庄村、小赛村、陉阳驿村7个行政村;于家庄镇郭村、郎村、庞村、五里铺村、于家庄村5个行政村。 2.1.3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满城区方顺桥镇、于家庄镇中的12个行政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坑塘治理16179.73平方米,对坑塘内污水、垃圾、淤泥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外运,采取坑塘底部处理、软质驳岸、新增岸边便道等治理措施,安装护栏1363米;改造农村道路194414.48平方米,同期进行路灯安装等建设。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工作主要为项目前期阶段、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建设期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组织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负责工程变更管理手续的办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移交等管理和服务;负责本项目整个阶段有关工程资料文件按规范归档保管工作,并在工程移交时一并转交使用单位;负责为本项目提供保修管理服务等。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和风险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也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9:00至2025-04-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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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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