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水厂及既有区域加压站电气改造及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2025-04-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水厂及既有区域加压站电气改造及维修项目

2、采购内容: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各水厂及区域加压站所涉及的10kV及以下电气项目的技术改造及维修维护,涉电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维护维修,防雷改造及涉电技术支持及服务等。既有区域加压泵站是指红星加压站、环保加压站、尖山加压站、兴联加压站、韶山路加压站、金沙加压站、桂芳加压站、桂花坪加压站、白田加压站、长韶娄加压站、白若铺加压站、金星北路加压站、体院路加压站、德雅路加压站、三一大道加压站、丁字加压站等。本项目费用预算约380万元/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最高限价:供应商以折扣率进行报价(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扣率上限值为95%。供应商入库后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具体项目一事一议单独签订合同。

4、定点期限:1年。采购人可依据定点供应商在定点期内的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5、定点数量:5家。当N≥7家时,定点数量为5家;当 N<7 家时,则按 N-2 确定定点数量(N 为合格供应商数量)。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

1.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提供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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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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