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新区政数局营商环境域外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政数局营商环境域外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万元;

采购需求:1.域外培训方案的整体撰写及相关资源协调配比以及项目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的落实与跟进。 2.围绕医药健康、光电信息、智能制造和数字经济等产业方向,与上海、武汉、深圳等地现场教学地点沟通、信息沟通及相关教学老师聘请等工作。 3.培训采取专题教学+现场教学+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 4.制定教学实施基本流程,明确关键控制环节。 5.制订教学计划及编制课表,整体负责课程质量。 6.课前教务准备工作,包括考察用车、课件制作、食宿行安排、教室预订、物资协调等。7.后续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材料、图片、相关视频提供,在新区公众号、抖音账号上能够充分宣传的素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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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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