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批准进行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代理编号:(登录后查看)

2.2招标范围:

负责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现有28辆公务汽车的故障维修、日常保养、汽车轮胎更换养护服务,并协助做好现有车辆的检验、年审、出险理赔等有关业务。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该预算金额为合同有效期内的测算金额,不作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承诺,实际结算金额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费金额为准。

2.4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选定1家单位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三类或以上)或者已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格备案。(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项目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日,存在因违反招标人(或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而受到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的情形;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若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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