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楼西侧广场、道路铺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1
 2.3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6缺陷责任期:两年。
    2.7采购预算:941494.03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具有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按无效处理。
    3.6其他要求:
    3.6.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磋商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3.6.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电子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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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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