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文商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项目概况 | |
临清市文商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人为山东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清市文商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本次临清市文商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共分为一个标段。 | |
5、预算金额:373.7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与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必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投报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账号等所有事宜; ④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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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09 17: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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