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年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年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六标段二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以西南司招申(2024)字第856号(蜀南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概况:按照《关于下达川渝页岩气2024~2025年度工程及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通知》(页岩前指〔2024〕12号)文件要求,现针对中国石油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所辖页岩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进行集中集约化招标。

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川渝地区页岩气的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招标。招标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项目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开发事业部等)在重庆市内的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委托的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不含回注、溶盐和注井),处置服务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液体排放必须满足当地环保指标要求,并保证处置全过程合法合规。

预估处置压裂返排液15万方,预估处置服务费1800万元。由于勘探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工作量可能因招标人后期勘探开发部署安排进行调整,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合理安排工作量。

2.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

负责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开发事业部在重庆市(梁平区等)及临近地区的页岩气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预估处置压裂返排液15万方,预估处置服务费1800万元。

允许与第一次招标时各标段兼投,允许与第一次招标时各标段兼中。

3.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泸州市、宜宾市、自贡市、内江市、资阳市、乐山市及重庆市等。

4.质量标准:川渝地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开发事业部等)委托的页岩气压裂返排液达标排放处置服务(不含回注、溶盐和注井),满足环保指标要求,压裂返排液处置全过程合法合规。(详见《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年压裂返排液处置服务技术方案》)。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压裂返排液处置服务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处置厂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四家,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

□物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       。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       。

□其他情况:        /       。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可处置压裂返排液的污水处置设施,至少具有每日处置300方压裂返排液的能力,须提供压裂返排液处置设施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或行政审查意见或备案,批复或意见或备案应同意压裂返排液(或返排废水或气田废水或页岩气废水或气田水)处理。

3.2 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站自主验收截图或环保部门验收意见,若投标人通过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增项压裂返排液(或返排废水或气田废水或页岩气废水或气田水)处理,除须提供处置设施增项前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或行政审查意见外,还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扫描件及备案系统已完成备案的查询截图。

3.3 若投标人的处置厂是新建,处置设施已竣工但尚未来得及验收,且适用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须提供处置设施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排污许可证及地方环保部门同意试运行的证明文件(同意试运行证明文件的日期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不超过12个月)。

3.4 投标人处置后达标排放,须有排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服务合同签订前,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人员资质要求不变)报招标人审查,若审查不合格,则取消中标资格。

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负责人、1名总调度人员、1名资料员(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服务团队中的现场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其余人员可兼任其他项目(标段)相同岗位)。以上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允许更换(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招标人审查同意方可更换,人员资格要求不变。

投标人须提供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注: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调度人员、资料员在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资格条件要求不变。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无人员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可处置压裂返排液的污水处置设施,至少具有每日处置300方压裂返排液的能力。

□无要求。

*6.业绩要求:无

☑无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2þ不要求。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按《川渝页岩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年压裂返排液处置服务技术方案》提供服务,满足方案内相关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压裂返排液拉运车辆必须是重型罐式货车、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等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装专用罐式运输车辆,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提供服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所中标段总处置需求和中标人数量情况,按招标人需求配备足够的各型运输车辆。投标人须承诺,不超载拉运,即拉运货物净重不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备的驾驶人员数量至少为运输车辆数量1.1倍(进位取整)。驾驶人员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驶人员营运从业资格证应在5年以上,年龄在26岁及以上,55岁及以下。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投标服务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所有罐式货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有完善可靠的监控体系,同时须无偿给招标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提供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允许招标人读取整合卫星定位监控数据,满足招标人监控的需求。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

投标人须承诺,自有的污水处置设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保证其工艺和流程符合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压裂返排液交接之后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须承诺,记载压裂返排液处置的去向,接受招标人监督和管控,每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须承诺,经处置后的压裂返排液满足排污许可证的各项排污指标。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可在中标后派驻的服务团队人员满足本项目履行所需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在处置地点安装有经检定的固定式的流量计或地磅,确保具备准确计量条件,提供招标人无偿使用。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4-01 至2025-04-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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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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