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沁水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4)24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和县政府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沁水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县城及周边8200余座院落及36个未分流单位、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源头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

主管改造15.18km,雨水支管改造20km,雨水连接管改造7km;污水主管改造6.05km,污水支管改造41.02km,检查井、雨水口

等配套设施。

2.2 项目地点:沁水县县城。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提供该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以及委托人委托的本项目其他造价咨询等工作,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控制价、工

程量清单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进度款及结算进行审核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移交全部审核资料为止。

2.5 服务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单位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本

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在职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4-1 18:00:00 至 2025-4-6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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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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