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2026年氧气、乙炔及氮气等一批采购(定商定价)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2026年氧气、乙炔及氮气等一批采购(定商定价)(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2026年氧气、乙炔及氮气等一批定商定价采购。标的物为A17大类通用化工产品等1个大类的物资,预估采购金额:120万元(含税含运费)。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油气生产区域范围内的用料单位现场和第一采油厂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3交货期:不能大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体到货时间,逾期到货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标准填写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且准确无误,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符合该标的物的有资质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或企业所在地省(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涵盖氧气、乙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工业气体。投标人须具备氧气、乙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标准混合气等任意二种气瓶充装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或者与第三方签订运输委托服务协议,且委托第三方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3.4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产权气瓶,气瓶必须具有第三方气瓶检验核准证及标的物的各类气瓶评定报告书,使用气瓶均符合安全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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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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